此前報道
寶馬女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明天開庭,受害者至今不能自理,該案還有一人涉案(紅星新聞)
↑事故現場視頻截圖↑事故現場視頻截圖
2023年4月1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受害人謝某家屬處獲悉,發生在去年9月的湖南婁底“寶馬女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將于明天(4月11日)在婁底市婁星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2022年9月2日晚,湖南婁底市一寶馬女司機疑似酒駕撞人,拖行被撞者近一公里后最終被交警攔下。當時一段網傳視頻顯示,一黑色寶馬車被攔停在路邊,女司機坐在寶馬車內,疑似正在接打電話,交警要求涉事女司機先進行呼氣測試然后再下車。視頻中,交警對女子怒吼,“你拉了多遠你不曉得嗎,被拖成這個樣子”“掛人掛多遠你不知道嗎”,隨后交警拉著女司機去看現場,“你自己過來看,給你看清楚,你還想講什么。”當時,寶馬車駕駛座一側車輪下方有一位傷者橫躺,衣服破損。
該事件引發輿論關注。2022年9月4日,婁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情況通報稱,9月2日23時52分許,肖某某(女,28歲)駕駛湘K牌照小型轎車在婁星區吉星路株山公園東門地段由南往北行駛時,與前方謝某(女,36歲)駕駛的二輪電動車追尾相撞,謝某衣褲被卡入轎車左前角。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致使謝某被車輛拖行,后被執勤交警截停。執勤交警隨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將謝某立即送醫救治,同時開展現場調查勘驗。經鑒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酒精含量124.51mg/100ml)。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醫療機構正對傷者謝某進行全力救治,生命體征平穩。
4月10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謝某丈夫周先生時,他正準備陪妻子進醫院高壓艙進行康復治療。周先生稱,當時妻子被拖行后,與地面相撞造成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和特別嚴重的全身三分之一擦傷。
周先生介紹,今年1月,妻子從重癥監護室轉到康復科治療,但情況還是不怎么好,“不能走路、不能說話,也不能自己吃飯?,F在是我和母親一起照顧她,根本沒有時間工作,孩子現在是我父親在帶。”
周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4月7日,他跟肖某某的家人在法院見了一面,對方向他們口頭進行了道歉,說希望得到他的諒解,“從出事到現在已經花了90多萬,現在還沒法確定今后的康復狀況和治療所需的費用,所以還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事發時肖某某在機動車道的最右側車道以每小時69公里的速度(超速38%)由南往北行駛至婁底珠山公園東門地段時,轎車左前裙部與前方謝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尾部相撞……交警部門認為,肖某某在醉酒后駕駛轎車在事故地段以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行駛,未發現在前方同行的電動車,是形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謝某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電動自行車,在設有非機動車道事故路段行駛在機動車道內,是形成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交警部門稱,肖某某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車并保護現場,也未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反而駕車逃離事故現場,“屬逃逸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肖某某應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謝某不承擔責任。
據悉,該案中還有一人涉案。家屬去年12月收到的“婁星區人民檢察院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顯示,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危險駕駛一案,婁底市公安局于2022年12月16日向本院移交起訴。
謝某民事代理律師薛律師透露,接家屬委托后她曾去相關單位查看了案件筆錄。薛律師稱,筆錄及行車記錄儀內容提到,肖某某事發前和梁某某等人喝酒。酒后梁某某等人勸肖某某別開車,但肖某某表示距離不遠執意駕車。肖某某上車后和梁某某保持通話,通話中肖某某兩次提到“我好像撞倒一個人”。梁某某則建議肖某某別管,否則可能會暴露自己酒駕。不過,薛律師的這個說法,尚未得到官方證實。
“目前謝某還在醫院,醫藥費還沒有確切數字,具體要提多少賠償也沒統計出來,所以目前我們還沒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薛律師說。
相關文章:
-
無相關信息